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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,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,根据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及有关规定,特制定、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《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》。
其主要要求是:凡取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IA证书的人员,都应当按照本办法接受后续教育。后续教育采取学时累计法,每两年为一个周期,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(第一年不得少于30学时)。省(行业)级以上内部审计(师)协(学)会,应及时对参加其组织的培训、授课和专业会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取得CIA资格人员出具后续教育学时证明。省级内部审计(师)协会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和取得CIA资格人员提交的后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,及时记录于《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》和《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》后续教育栏目中,并按规定进行注册。
详情请查看《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》及相关文件要求。
宁波市内部审计协会地址: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,宁波市审计局436室
联系人:林云忠 忻贤波
联系方式:87186321
协会邮箱:ningboneishen@yahoo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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